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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办理点餐厅域名注册的服务机构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申请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审查及公布
注册成功”.餐厅”域名的注册年限、续费、变更、转让、和删除
点餐厅域名的争议解决
点餐厅域名的使用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第三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申请 

第四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审查及公布 

第五章 点餐厅域名的使用要求 

第六章 点餐厅域名的注册年限、续费、变更、转让和删除 

第七章 点餐厅域名的争议解决 

第八章 规则生效日期与解释



第一章 总则

本规则旨在为通用顶级域“.餐厅下的域名(下称点餐厅域名)供全球从事或拟从事食品销售经营、餐饮服务或与其相关信息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属于法人的其他组织,出于对自身服务在互联网上的标识及推广,进行点餐厅域名的注册、使用、管理提供操作规范。

第一条 本注册规则涉及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点餐厅域名:是指以餐厅两个汉字,作为域名结构中最末圆点右侧部分(又称顶级域部分或后缀部分)名称的所有域名的统称;点餐厅顶级域部分对应的繁体形式“.餐厅ICANN对所有新通用顶级域名管理之政策原因,暂不对外开放注册。

(二)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是指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并获得ICANN授权承担点餐厅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互联网点商标管理机构有限公司。鉴于环球商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互联网点商标管理机构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及中国政府监管要求,由互联网点商标管理机构有限公司授权环球商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行使注册管理机构职责。

(三)ICANN:是指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中文名称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负责管理及维护全球域名系统,认证或授权通用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监督注册服务运作资质与服务水平,以及制订政策规范域名注册人的注册行为。

(四)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由ICANN“2013 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委任程序授权运营,且由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签约授权的,提供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

(五)点餐厅域名代理服务机构:是指通过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授权,并向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备案的,按照ICANN相关规定及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相关规定,代表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

(六)申请人:是指申请注册点餐厅域名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属法人的其他组织。

(七)点餐厅域名注册人:是指凭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成功注册点餐厅域名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属法人的其他组织。

(八)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资料提交时间:是指注册申请资料提交到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注册系统的时间。

(九)点餐厅域名注册争议解决机构:指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ADNDRC),以及其它任何经由ICANN或餐厅域名管理机构认可与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的机构。

(十)食品经营:指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活动。

(十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实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第二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第二条 点餐厅域名的注册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办理,必须通过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服务机构)或其授权的已获得本管理机构备案的点餐厅域名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办理。认证注册服务机构及已备案代理机构名单可见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官网(http://www.dotcanting.com)公布之名单所列。

第三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循ICANN、本管理机构、本注册规则的相关约定,遵守经营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委托办理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或其他事宜;对在被委托过程中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与点餐厅域名注册人签订独立的点餐厅域名注册项目协议,约束注册人遵守ICANN相关规定、域名注册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点餐厅域名注册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指导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人依据本注册规则要求准备注册申请材料,并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进行审核,并明确约定注册/代理服务机构为注册申请人递交注册申请材料的时效流程及收到本管理机构通知后对注册申请人的沟通时效及流程。对注册申请人可能存在本注册规则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或本管理机构关于点餐厅域名业务审理的任何进度及反馈通知,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明确且及时告知申请人/注册人,并指导申请人/注册人准备注册申请补充材料。

第五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需至少向点餐厅域名申请人提供5*8小时的客户支持服务,设置专门人员指导及处理域名注册人就其自身域名的注册及管理事宜的咨询,操作域名新注册、域名续费、域名管理、域名解析指向注册人指定网站和注册服务机构之间的域名转入/转出等服务。

第六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需先获得客户授权并完成对注册申请材料核验后,再行提交用户申请注册的点餐厅域名。

第七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提交点餐厅域名注册后,应当将注册日及审理进度及时通知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人;如提交的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人注册的域名受到驳回,注册/代理机构须协助指导注册申请人向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提交补充材料。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应当对自身申请注册的点餐厅域名的正当理由及相关注册权益负举证责任。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对注册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第八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和网站内的显著位置放置或公布点餐厅域名授权资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书、点餐厅域名项目及本管理机构的投诉服务电话等信息。

第三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申请

第九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人承诺遵守ICANN、本管理机构、本注册规则关于域名注册的所有相关政策及措施的相关要求,具体可见ICANN及本管理机构网站公布之相关政策所述。

第十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对本管理机构有免责义务。如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因域名申请、注册、使用所引起的纠纷,对本域名管理机构及其董事、高级人员、僱员和注册/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免责,使免受任何索赔,损害或责任,包括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其他费用。上述免责义务在域名删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第十二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实施实名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格式文件或电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护照)、注册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注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注册管理机构认为有须要提供的文件;以上材料如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写,注册申请人须提交翻译材料。

第十三条 为申请点餐厅域名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信息(WHOIS

基于ICANN要求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与执行法律等公共利益的考量,供外界通过域名注册信息数据库(WHOIS)或者点餐厅域名注册机构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需向注册人收集相关的WHOIS资料,并确保注册人知晓该资料之用途,并保证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

点餐厅域名注册信息(简称WHOIS)信息包括:

(一)注册人相关信息,包括注册人名称(姓名或机构名称)、注册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二)注册经办人相关信息,包括经办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人为机构时需提交该项信息,注册经办人为该组织僱员,代表该组织企业办理点餐厅域名业务,该项信息需填入到WHOIS中域名管理员对应信息处;

(三)域名注册信息字段形式要求为:拉丁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  数字(0-9) ,非拉丁语字母将无法在本管理机构系统进行显示;

第十五条 点餐厅域名的命名与资格要求

(一)点餐厅域名的命名使用的名称和信息须与注册申请人所从事或拟从事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或餐饮服务相关,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所持与食品经营和(或)餐饮服务相关的商标与商号、申请人所在地区、申请人的餐饮信息服务网站名称与相关经营内容名称等。

(二) 管理机构已预留的名称一般不允许使用于点餐厅域名的命名与注册;但在特许情形下,管理机构可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并在其认为合理的情形下,可以考虑开放使用预留名称进行点餐厅域名的命名和注册,

(三)在特殊情形下,管理机构可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并在其认为合理的情形下,批准使用其他合适名称和信息进行点餐厅域名的命名和注册。

(四)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注册管理机构将禁止使用其所在地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例如涉及损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与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信息进行点餐厅域名的命名和注册。

第十六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资格要求

注册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其符合以下对点餐厅域名注册资格的要求:


(一) 若注册申请人从事餐饮服务,应向点餐厅管理机构提供与所申请点餐厅二级域名相关的主体资格证明及符合申请人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餐饮经营资质证明。


(二) 若注册申请人从事餐饮信息服务,应向点餐厅管理机构提供与所申请点餐厅二级域名相关的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网站运营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网站的URL,申请人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餐饮类网站运营资质等)。

第十七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词长度要求

(一)3-63ASCII字符;一个拉丁文字母,数字,破折号,计算一个ASCII字符;

(二)纯汉字的注册词,长度最短为两个汉字,最长为注册词通过Punycode转码后等于63ASCII字符数所达到的最大汉字字数计算。

点餐厅域名注册词文字形式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注册词须为简体汉字、繁体汉字、拉丁文字母(a-z)、阿拉伯数字(0-9)或以上四种字体的组合;

(二)以简体、繁体、简繁体混合、和异体字形式作为注册词的点餐厅域名,其注册词文字对应的繁体、简体、繁简体混合形式将被本管理机构系统自动为该域名注册人保留;

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禁止作为点餐厅域名注册词

(一)与申请人所实际从事或拟从事的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餐饮信息相关活动的内容产生不符、对公众造成混淆的字或词组,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字或词组;

(二)ICANN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国际组织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红新月运动的名称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名称;

(三)违反域名使用地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

(四)对域名使用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冲突、消极、负面影响的;

(五)其他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根据其酌情权认为不应注册的;

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拥有对上述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其绝对酌情权批准/拒绝点餐厅域名的注册申请。

第四章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审查及公布

第十九条 按照注册管理机构所在地法律及法规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
(一)个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者本人。
(二)单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点餐厅管理机构在审查注册申请中,可以根据具体申请的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完成注册审查流程。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注册管理机构有完全的独立的裁量权决定不予批准域名注册申请。

第二十条 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于收到域名注册申请之日起,开始在管理机构官方网站对外进行该域名信息(WHOIS)及注册状态的公示。

第二十一条 注册公示中已申请注册但尚未通过审核的点餐厅域名状态显示为审核中pending create)。如自注册管理机构收到注册申请之日的起五个自然日内申请人仍未提交主体资格证明的,予以审核拒绝,删除注册并退回域名注册费用,同时撤销注册公示;该被删除域名须在前次删除的24小时后方可再次被申请注册。其他合资格申请不在此限制内。

第二十二条 对注册公示中处于审核中pending create)状态的点餐厅域名,经审核未能满足本注册规则注册要求的,予以审核拒绝,删除注册并退回域名注册费用,供公众再次注册。

第二十三条 对注册公示中处于审核中pending create)状态的点餐厅域名,如在自注册管理机构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算的十个自然日注册审核期内,仍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予以审核拒绝,删除注册并退回域名注册费用。

第二十四条 如申请人提供了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餐饮经营资质或网站运营资质(具体要求参考本规则第十六条),经点餐厅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可予成功注册;如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但未能提供有效的餐饮经营资质或网站运营资质,经点餐厅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可予注册,但域名初始为冻结状态(即serverhold,在此状态下域名不能解析使用)。当注册人通过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将有效的餐饮经营资质或网站运营资质提交到本域名管理机构并通过审核后,域名将解除冻结状态。

第二十五条 成功注册的点餐厅域名由注册服务机构颁发通过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审定的点餐厅域名注册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在审核过程中,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认为域名注册申请内容、注册申请材料有误或不足的,可以要求注册申请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修改、补充。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做出审查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驳回申请的点餐厅域名,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通知形式于一日内告知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注册服务机构,由该机构履行通知义务告知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人。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人应于域名审核期内补充申请材料,通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向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提交补充材料;点餐厅域名注册申请资料提交时间按注册申请资料提交到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注册系统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点餐厅域名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八条 已注册点餐厅域名的解析指向

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可通过域名所在的注册服务机构或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依据域名使用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域名解析指向域名所有人指定的网站。开通解析需遵守下列规定:

(一)受指向的网站如涉及食品经营活动、餐饮服务活动,网站所有人应通过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向点餐厅管理机构提交符合申请人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餐饮经营资质证明,经点餐厅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解析;

(二)受指向的网站如涉及餐饮信息/平台服务,网站所有人应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网站的URL,并保证已经获得申请人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餐饮信息网站所需的运营资质,并在应注册管理机构要求时通过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向点餐厅管理机构提交相关网站运营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餐饮信息类网站运营资质及备案号);若注册人无法提供相关网站运营资质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点餐厅管理机构有权不予开通解析。

(三)受指向的网站需要是一个无欺诈行为的合法经营的网站,且网站上所载信息应当与注册人所实际从事或拟从事的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餐饮信息服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

(四)受指向的网站持有人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若网站持有人因违反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管理部门处罚,在收到相关举报并核实后,点餐厅管理机构有权对其域名作停止解析。

第二十九条 如出现网页上信息存在虚假,盗取,盗用他人享有合法权益之名称、误导公众、损害公众利益等情况,域名注册人除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一切损失及费用外,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保留警告注册人、对域名停止解析、冻结直至删除等权利。

 

 第六章 点餐厅域名的注册年限、续费、变更、转让和删除

第三十条 注册年限及续费要求

点餐厅域名注册年限为1-10年;在期满前续费后域名有效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第三十一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资料变更。

(一)点餐厅域名注册人信息改变,应当在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完成变更手续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据本注册规则,通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向本管理机构提交相应的文件,申请变更注册信息;经本管理机构审核后,予以进行资料变更;

(二)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在接到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变更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注册信息提交给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

(一)变更前的点餐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转出方)在收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ICANN注册商间域名转移规则(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transfers-2012-02-25-zh)办理域名转移,且不得对此申请向域名持有者收取费用;

(二)转出方在收到该点餐厅域名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超过五个工作日在无正当理由下未能提供转移密码或提供不正确的转移密码的,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可向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三)转出方、转入方应当保留点餐厅域名申请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有效申请材料。当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转出方、转入方应当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四)点餐厅域名变更注册服务机构完成以后,点餐厅域名注册人应当向转入方缴纳一年的域名运行费用。该域名的使用期限将在原有使用期限基础上延续一年。;

(五)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申请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该点餐厅域名注册后不满六十日;距该点餐厅域名到期日不满十五日;该点餐厅域名处于拖欠注册费用状态中;该点餐厅域名注册人的主体身份不清楚或者存在争议。

第三十三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转让

(一)注册人主体发生转让时,凭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通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递交至本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方可进行转让;

(二)点餐厅域名注册转让流程遵循ICANN关于通用顶级域转让相关规定,具体见ICANN网站所述;

(三)点餐厅域名转让时,受让人需完成实名审核。如受让人未完成实名审核,点餐厅管理机构将对该域名进行冻结(serverhold),待受让人通过实名审核后,再解除serverhold。受让人如需对域名开通解析,仍要满足本协议第二十八条要求;

(四)在点餐厅域名处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受理域名持有者转让或注销被争议域名的申请,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点餐厅域名注册的删除

续费宽限期。域名到期后,对仍未续费的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可根据ICANN的政策及自身业务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45天的续费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将从自身数据库中对该域名进行删除,但应采取合理方式,按照ICANN相关规定通知注册人域名,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域名解析,发送提醒邮件。注册人应关注所在注册/代理服务机构的点餐厅域名到期删除规则,避免因域名到期为续费导致删除所造成的损失。

赎回期。对上述宽展期结束后,仍未续费的点餐厅域名,自注册/代理服务机构数据库中删除后,将保留在注册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该域名注册人有最多不超过30天的赎回期,通过缴纳赎回费用赎回该点餐厅域名;

删除等待期。对上述于赎回期结束后,仍未续费的点餐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将于五个自然日内从本注册管理机构数据库中删除,供公众申请注册。

根据本注册规则、ICANN规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要求、域名使用地相关法院及行政单位的通知,或其他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根据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情况,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保留冻结、删除或转移已注册域名的权利,以便 (i) 纠正认证服务机构或本管理机构在注册域名时发生的错误,(ii)针对注册人主体资格有效性及存续性,如过期、撤销,或(iii)本管理机构定期抽查时发现的其他无效情况;或 (iv) 解决或执行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 (v) 防止出现不支付注册费的情况;(vi)遵守相关法律、政府规章或要求、执法要求或争议解决流程;(vii)规避本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子公司、办事处、董事和僱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七章 点餐厅域名的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关于点餐厅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相关的争议包括ICANN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统一快速暂停解析程序》(URS),及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所采纳的任何新增解决政策。

第三十六条 受争议点餐厅域名的处理处于争议期内的域名,将被注册/代理机构冻结,期间无法进行注册/代理服务机构转移、域名转让,续期。争议结束后,点餐厅域名管理机构或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将依据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小组所做之决定,对域名停止解析、冻结、转让、转移服务机构或删除。

第八章 规则生效日期与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注册规则自2018312日起生效。如有其他管理机构公布的文件与本规则抵触时,以本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如本规则的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中文本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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