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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域名快速暂停解析程序

“.餐厅”域名快速暂停解析程序

第一条 为了确保“.餐厅”域名指向的网站的内容的真实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餐厅”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餐厅”注册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餐厅”域名。

第三条 快速暂停解析程序由“.餐厅”注册管理机构专设的专家小组进行处理。专家组由一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暂停域名解释请求作出决定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 任何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餐厅”域名指向网站的内容与其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并要求暂停相关的“.餐厅”域名解析。

第五条 若点餐厅域名注册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餐饮服务活动,应按照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点餐厅注册管理机构要求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点餐厅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暂停该域名的解析使用。

 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并有明确而令人信服的证据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投诉人针对同一被投诉人的多个“.餐厅”域名提出争议的,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可以请求争议解决机构将多个争议合并为一个争议案件,由同一个专家组处理。是否合并处理,由专家组决定。

  管理机构在收到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相关注册服务机构要求对锁定涉及的“.餐厅”域名;并依据“.餐厅”域名注册信息的注册人的联系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被投诉人。

十一 被投诉人在收到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作出答辩。

第十 管理机构收到被投诉人的答辩或答辩时间到期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成专家小组处理有关投诉, 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暂停解析涉及的“.餐厅”域名。

第十 专家组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及争议涉及的事实,对争议进行裁决。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暂停相关域名解析。专家组认定投诉不成立的,应当裁决驳回投诉。

第十 在域名争议解决期间以及裁决执行完毕前,域名持有人不得申请转让或者注销处于争议状态的域名,也不得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但受让人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专家组决定约束的除外。

第十 本办法由“.餐厅”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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